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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取名字的“四大禁忌”,现代人却都不注重了!

时间:2021-05-12 16:46:42   作者:河南魏氏编辑部   来源:中华魏网   阅读:603   评论:0
内容摘要:古代名字忌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非常普遍和重要。中国古代由于宗法制的影响,在取名字的时候都会有所避讳。讲究“为亲者讳”,“为贤者讳”,“为尊者讳”。在言谈和书写时,一律会回避君父的名字。也不能用他们的名字来取名。直到现在仍然有部分人在取名时尽量不与父辈名字冲突。由于避讳的影响,中国人认为称呼长辈名字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。一是...

古代名字忌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非常普遍和重要。中国古代由于宗法制的影响,在取名字的时候都会有所避讳。讲究“为亲者讳”,“为贤者讳”,“为尊者讳”。在言谈和书写时,一律会回避君父的名字。也不能用他们的名字来取名。直到现在仍然有部分人在取名时尽量不与父辈名字冲突。由于避讳的影响,中国人认为称呼长辈名字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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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使用祖先的名字


例如:“黄帝”、“周公”、“孔子”之名在汉以后大部分朝代都要避的。


汉族起名,一般避祖先的名号。其原因是汉族传统极讲究辈分。以祖先名字为名,不但打扰了辈分的排序,而且会被视为对祖先的不敬。


司马迁写《史记》时,把“赵谈”改为“赵同”,把“李谈”改为“李同”。这是因为他的父亲名“谈”,所以要避讳。古代的人在说话作文时祖先姓名不能乱用乱写,而且在用到时有意避讳。除了不说及祖先的名字外,更重要的是在给孩子起名字时要对祖先的名字进行避讳。


封建制度下,人们不仅要“尊祖敬宗”,而且要奉为至尊,即使直呼君主的名字也是大逆不道。在清代的雍正、乾隆时期,仅凭这一条就可以处人死罪并殃及九族。于是,这种忌讳便被称为“国讳”。


唐朝人因避唐高祖的祖父李虎之讳,把成语“不入虎穴,焉得虎子”改为“不入兽穴,焉得兽子”;把“画虎不成反类犬”改为“画龙不成反类犬”。清朝乾隆皇帝不允许百姓家门楣上贴有“五福临门”,因为他的世祖顺治皇帝的名字叫做“福临”。


五代的冯道,善于做官,历经几朝,一度为相,人称不倒翁。有一天,他叫门客给他讲《道德经》。《道德经》起首的第一句就是“道,可道,非常道”。门客见一句话有三个“道”字犯冯道的名讳,便随机应变地将“道”字改为“不敢说”。于是,这句话就变成了:“不敢说,可不敢说,非常不敢说。”


还有明末的湖广巡抚宋一鹤,有一次去参见总督杨嗣昌。因为杨嗣昌的父亲名鹤,为了避讳,他便在名帖上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宋一鸟。


二是使用不雅的谐音


有些人的名字,表面上非常高雅,但由于读起来会与另外一些不雅的词句声音相同或相似,便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嘲弄和谐谑,成为人们开玩笑的谈资,产生某种滑稽的效果。这种语词可分为两类:一是生活中某些熟语,一是贬义词。例如:宫岸菊(公安局)、蔡道(菜刀)、卢辉(炉灰)、何商(和尚)、李宗同(李总统)等。上述谐音使姓名显得不够严肃,不够庄重,在大庭广众之下容易授人以笑柄。另外有一些名字易被人误解为贬义词,如:白研良(白眼狼)、吕士丹(驴屎蛋)、刘莽(流氓)、苟雄(狗熊)、贾正京(假正经)、胡礼经(狐狸精)等。


这种谐音往往会变成绰号。父母命名时,如不慎重,很容易给儿女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,到那时可就悔之晚矣。


明代冯梦龙的《古今谈概》曾收辑了许多这类笑话,一则题目叫《贾黄中、卢多逊》:“贾黄中与卢多逊俱在政府。一日,京中有蝗虫,卢笑曰:‘某闻所有乃假蝗虫。’贾应声曰:‘亦闻不伤禾,但芦多损耳。”另一则的题叫《聂豹、郑洛书》:“永丰聂豹、三山郑洛书,为华亭、上海知县,同时有俊声,然议论殊不相下。一日,同坐察院门侧,人报上海秋试罕中试者。聂公笑曰:‘上海秀才下第,只为落书’。郑公应声曰:‘华亭百姓当灾,皆因业报。’人咸以为妙对。”


如果说,以上这两则笑话只不过是两位官员利用名字的谐音各逞文才,互为讥讽或是官僚文士们茶余饭后偶博一笑的游戏之作,尚无关大局的话,却也有些人因不雅谐音而丢官失财,发迹无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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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稗类钞》中就曾记录了“慈禧恶王国钧之名”一段掌故:说的是江苏举子王国钧,清同治戊辰年进士,殿试已列入进呈御览的前十本卷子。等到送呈时,慈禧因王国钧三字之音与“亡国君”相同,触痛了自己的心事而非常恼火,于是将其扔在一边,不予理睬。后来随便给了他一个闲差,在山阳县当了教育工作者二十多年。后因才能卓异,被选为云南某县令,可未到任就死掉了。

民间也有许多笑话记载谐音名字的事。从前,福建兴化县有人名叫能柏树,博学多能,并深通簿记,擅长理财,可是各商业公司商号都不敢用他。为什么呢?原来此公的姓名连读,谐音“能破财”。商人以发财聚富为唯一目的,让一位“能破财”的做账房先生,当然是非常忌讳的。所以,此公虽腹有奇才,但终难以获聘,抱恨终身。


三是宪讳


指对上司官员的名讳。因下属官员对上司长官称“大宪”、“宪台”,而对他们的名字要避讳,所以称宪讳。如晋羊祜死后,荆州人为避祜之嫌名,“户”改为“门”。宋田登作州官,将“点灯”改为“放火”。


四是家讳


在中国人的心目中,家族的血亲祖先是最重要、最该供奉的。因为这个社会的伦理是以"已身"为基点,并由此构筑社会关系的。中国人对神、宗教不那么热烈、虔诚,只是用时方信,不用时就扔到一边,但对祖先则怀有十分现实又深厚的感情,有无限的敬仰和本能的内心折服和归属感。在日常生活中,人们总喜欢打听对方父母的身份、职业、地位等,如果父母身份高、地位高,别人会感到羡慕,自己也会很自豪。如果父母的社会地位低,名望不好,便会被人瞧不起,自己也常常会有一种自卑感。因此,人人都希望"光宗耀祖",不要"给祖宗脸上抹灰",时时想着"衣锦还乡",不要让人骂"忘了祖宗"。


正是出于这种敬祖的思想意识,中国人的家讳思想根深蒂固,即使是在封建制度早已被推翻的新社会,我们仍可经常耳闻目睹这样的事情,像现在全国各地骂人的词几乎不外是"他妈的","去你妈的",骂别人是儿子、孙子、八代灰孙子。而这些咒骂是最阴损恶毒,为世人所不齿的,常常会引起双方拳头相向,甚至拔刀相见,决一生死。


古代时的家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封建礼法的承认。《礼记·曲记》上说"入门而问讳",就是说到别人家做客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讳什么,如果你去朋友家作客不小心犯了主人的讳,好朋友很可能也会反目成仇了。


家讳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,也包含避母亲的讳,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,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,各种题材十分广泛,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,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,却从未写过海棠诗。


子辈需要避长辈的讳,奴仆也要避开所有主子的讳。北齐的熊安全,一次去见和士开、徐之才。徐父名熊,和父名安,他因为自己的名字和他们犯讲讳,于是将自己的姓、名的第一个字都改了,自称为觫觫生。为了讨好主子,也不怕自己触霉头了。


南齐谢灵超的父亲叫凤。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,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。王慈正在练毛笔字。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。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,随口问道:“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?”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,毫不客气地回敬道:“我和父亲相比,犹如以鸡比凤。”谢灵超因此狼狈而退。


晋朝有个叫王忱的人,一天去看望桓玄,桓玄用酒招待他,王忱因为刚因过药忌冷酒,因此叫仆人去"温酒",谁知桓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,原来他的父亲叫桓温,一听"温"字就要痛哭流涕,王忱讨了个没趣,只好匆匆告辞。


凡避讳者,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。司马迁的父亲讳谈,《史记》中因此无一"谈"字,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,废弃了编著书字应求完备的宗旨。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"申序",向来不为别人作序,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,则改为"叙",后觉不妥,又改为"引"。这种办法虽然勉强可行,但已经明显地妨碍了文字的准确性。如避讳"长"字及同"长"相同的音,琴的长短还可勉强称为"修短",而肾肠则不能改为"肾修"了。因此那时的人们在避讳问题上真是费尽了心思。


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《唐律》中规定: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,不得"冒荣居之",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,不得在长安县任职;父祖名中有"常"的,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。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,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,并判一年的刑罚,无怪乎古时的人对讳咿恐避之不及呢。但比起国讳,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、崇仰与怀念之情,带有更多的自发性。


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,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,感慨地说:"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?"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。


扬州人直到现在还习惯把蜂蜜叫"蜂糖",原来唐朝时杨密曾在扬州担任过地方官,为了避他的讳而将蜂蜜说成"蜂糖"。


不过这些只是在名讳盛行的封建时代,一些文人雅士的凑热闹罢了。


现代社会中,人们大都不注重起名字的禁忌了,但还是注意的好,毕竟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,值得我去慢慢思考其中的道理。


现在除了姓氏比较少的之外,排名前五的姓大都容易重名了,所起名时应该多多注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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